http://hubei.hteacher.net 2024-09-13 16:57 湖北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和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 做好 2024 年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和《湖北省2024 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以及《十堰市2024年秋季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十堰市张湾区2024 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网报时间、确认点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9 月 20日 08:30-9月 29 日 17:00。
2.现场确认时间:9月21日—9月30日(有效工作日);
3.现场确认地点:张湾区凯旋大道国瑞蓝山郡张湾区政务服务中心。
4.联系电话:0719-8522689 QQ群:894483650(请实名进群)
二、认定范围和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的,可在我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户籍在十堰市张湾区内的社会人员;
2.持有十堰市张湾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3.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十堰市张湾区)全日制普通高校 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专升本学生。(上述情况以学校为单位向我区教资认定机构统一进行申报;专升本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只能使用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
4.驻十堰市张湾区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
5.在十堰市张湾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 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三、认定机构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由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 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市(州)级 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各级认定机构根据认定权限受理本行政区域 内相应申请人的申请。
四、学历标准
依照《教师法》第十一条和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我省 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 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即: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学历应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2.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专科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专科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五、普通话要求
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幼儿园教师资格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 上标准;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六、体检标准
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鄂教师〔2002〕3 号)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效。申请人须在十堰市张湾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医院(十堰市太和医院、十堰市人民医院、国药东风总医院)进行体检,使用《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二)或《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三),体检表须一张正反打印, 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符合教师身体素质条件的要求,且鉴定结论为合格;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体检项目漏检、漏填,体检项目无医师签字、盖章不齐全、无医院明确结论、无体检日期均为无效体检结果,均不予认定)对于申请人怀孕拍摄X光胸片相关事宜,具体处理如下:未怀孕的,必须做胸片检查;已怀孕的,孕早期必须在体检医院当场验孕,自带怀孕证明不予认可,孕中、孕后期明显显怀的,医院会酌情验孕;体检医院当场确认怀孕的,可免检胸片;疑似怀孕的,必须在体检医院当场验孕,确认怀孕的,可免检胸片;备 孕、哺乳期一律不免检胸片;申请人如果因怀孕导致体检指标不合格,视为体格不合格,本次认定不予受理。(在体检报告中附验孕证明)
七、申请认定方式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注册方法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主页面 “咨询服务”栏下的“操作手册”。注册成功后,先完善个人信 息,并在申请人员申请的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内登录报名。其中, “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 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 《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 员”。
1.完善个人信息 对于注册后首次登录的或个人信息未完善的用户,需先完善个人身份信息。 证件类型为身份证的,需要补充民族;证件类型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内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需要补充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及港澳或台湾当地有效身份证号码;对于证件类型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还需补充相应通行证号码。 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个人信息的完善和提交。 注意:身份证件号码一经注册,不允许修改。如果身份证件号码填写错误,需要重新进行用户注册。 姓名、身份证件有效开始日期、身份证件有效截止日期,在 “修改个人身份信息”页面不允许修改。如果信息填写错误,需要进入实名核验页面修改,再进行实名核验,通过后即可修改成功。
2.报名
在我区网报时间段内,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 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
网报时,申请地类型选项,选择“十堰市张湾区”; 认定机构选项,申请高中阶段(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选择“十堰市教育局” ;申请初中及以下阶段教师资格的,选择张湾区教育局。
确认点选项,选择户籍地、有效居住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资认定机构(例如: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在地为张湾区的,选择“张湾区教育局” )。
申请人按系统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其他申请材料,核对所填报 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已审核 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将不能修改,请申请人慎重填写申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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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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